雲林故事館簡介
雲林故事館前身為虎尾郡守守官邸,為1920~1923年日治時期木造建築,搭配郡役所而著手興建,曾歷經12任虎尾郡守、二戰時期區長、光復後成為虎尾區、雲林縣當時行政長官、或法院高層之地方高級長官宿舍。在1996年後曾被閒置4年,在2000年由「虎尾巴文史工作室」發起保護運動後,於2001年列為雲林縣定歷史古蹟,花費近4年時間進行研究調查與修復工程後,於2006年11月首次對外開放,成為雲林第一座歷史建築再利用的範例。1. 入館前請洗手、輕聲、慢走。
2. 館舍全面禁止抽菸、放煙火、放鞭炮或擺設攤販。
3. 館內禁止飲食或攜帶寵物。
4. 館舍門窗及展示物品(除特別標示外),請勿觸摸。
5. 十二歲以下兒童(免費入館),需由成人陪同參與各項活動及參訪。
6. 每當館內參訪人數達40人時,將進行入館流量管制。
7. 入館之訪客,需在服務台索取號碼牌,出館時歸還,若遺失號碼牌者,需支付工本費100元整。
8. 僅供非商業性紀念拍照,並受理學術或媒體相關單位申請預約錄影,需於一週前完成網路預約,以便核報主管機關備查,違者恕不受理。
9. 凡未遵守參訪須知者,其所衍生相關問題,需自行負責。
10.若損及建築物、相關設備或展示品者,需負修復賠償之責,違者必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