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林故事馆简介
云林故事馆前身为虎尾郡守守官邸,为1920~1923年日治时期木造建筑,搭配郡役所而著手兴建,曾历经12任虎尾郡守、二战时期区长、光复后成为虎尾区、云林县当时行政长官、或法院高层之地方高级长官宿舍。在1996年后曾被闲置4年,在2000年由「虎尾巴文史工作室」发起保护运动后,于2001年列为云林县定历史古迹,花费近4年时间进行研究调查与修复工程后,于2006年11月首次对外开放,成为云林第一座历史建筑再利用的范例。1. 入馆前请洗手、轻声、慢走。
2. 馆舍全面禁止抽烟、放烟火、放鞭炮或摆设摊贩。
3. 馆内禁止饮食或携带宠物。
4. 馆舍门窗及展示物品(除特别标示外),请勿触摸。
5. 十二岁以下儿童(免费入馆),需由成人陪同参与各项活动及参访。
6. 每当馆内参访人数达40人时,将进行入馆流量管制。
7. 入馆之访客,需在服务台索取号码牌,出馆时归还,若遗失号码牌者,需支付工本费100元整。
8. 仅供非商业性纪念拍照,并受理学术或媒体相关单位申请预约录影,需于一周前完成网路预约,以便核报主管机关备查,违者恕不受理。
9. 凡未遵守参访须知者,其所衍生相关问题,需自行负责。
10.若损及建筑物、相关设备或展示品者,需负修复赔偿之责,违者必究。